累计开展巡察14轮,共发现问题4858件,已完成整改4761件,整改率为98%;移交问题线索915件,办结653件,党纪政务处分72人,组织处理191人……2016年郾城区委换届以来,郾城区巡察工作在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坚强领导和正确指导下,坚持政治巡察定位,严格按照全市市县巡察机构一体化建设试点要求,以“制度建设年、规范提升年、高质量建设年”活动为引领,奏好规范提升、监督合奏、队伍建设、整改落实“四部曲”,实现与市委巡察工作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对标看齐 探索创新
奏好“规范提升曲”
坚持向党中央看齐,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标对表。2018年,郾城区修订完善《四届郾城区委巡察工作规划》,全力推进巡察全覆盖。组织开展6轮以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为主要内容的村级常规巡察,并于2020年8月在全市率先完成村级巡察全覆盖任务。
结合全区重点工作,创新开展“点穴式”专项巡察。2019年5月,针对孟庙、李集、商桥、裴城4个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启动慢、建设慢、竣工慢问题,深入查找担当尽责、作风建设、监督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20天的巡察,有效解决了道路建设、环境美化、污水治理等方面存在的“老大难”问题,保证了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快速推进、顺利收尾。
为提升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该区创新设计巡察联系“明白卡”,进村入户走访时向群众发放。2019年以来,共向184个村(社区)群众发放巡察“明白卡”1.8万余张,收到群众信访举报340余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170余件,督促搬迁、关停“黑作坊”和污染企业16家,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聚焦关键 联动贯通
奏好“监督合奏曲”
坚持以上促下、联动贯通,做到巡察与纪检、组织、督查、审计等部门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与市级层面巡察工作既同频发力又体现差异。
围绕脱贫攻坚、环保攻坚、文明城市创建等中心工作,突出关键领域,开展专项巡察4次。针对巡察村(社区)时发现的村务管理混乱等问题从严从实开展专项整改,由区纪委监委牵头,在全区184个村(社区)开展了村级财务规范提升和“阳光漯河”规范提升专项行动,问责处理28人,村务公开不及时、“三资”管理不规范和白条入账、坐收坐支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同时,把农村荒坑荒片管理混乱、私垦乱占行为作为每轮村(社区)巡察的重点,做到了前后对照、联动解决,有力消除了农村不安定因素。
精兵强将 磨砺利刃
奏好“队伍建设曲”
按照“多方推荐、层层筛选、宁缺毋滥”原则,精心挑选145名纪检、财务人员纳入巡察人才库,打造了覆盖面较宽、结构较为合理的巡察人才队伍。
建立完善巡后评估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巡察成效,对巡察干部进行评价。2020年,对评选出的44名优秀抽调巡察干部,向抽调单位发表彰函存入个人档案,并将评价结果向组织人事部门反馈。2016年以来,从巡察机构交流、提拔重用11人,充分发挥巡察机构锻炼培养干部的“大熔炉”作用。
压实责任 完善机制
奏好“整改落实曲”
严格落实各级党组织书记主体责任,做到区、镇(街道)和单位、村(社区)三级书记上下同责、分级负责。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区纪委书记、区委组织部部长任副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大员上阵、靠前指挥、真抓实做。先后组织召开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会议、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38次。区委书记定期深入镇村一线调研、指导,督导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压实镇(街道)和单位党组织书记责任,实行关键环节协调、重点问题督办、整改措施审定的书记负责制。坚持巡察向村(社区)延伸,明确党支部书记责任,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根基。
传导压力,落实整改责任。每轮巡察结束后,梳理汇总反馈、移交的问题,编印《巡察反馈整改事项清单》,在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同时,向分管被巡察单位县级干部反馈,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扎实整改、逐项销号。探索建立区委书记牵总督导,分管常委或副区长直接督导,纪检、组织、巡察、督查等部门组成专项督导调研组开展 “巡后直督”的“三位一体”督导机制,全面夯实基层党组织巡察整改责任。
修订巡察机构管理办法和各项巡察规章制度,使巡察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先后开展巡察整改情况专项监督、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大起底、大清账、大督查”等工作,细化监督任务清单,规范监督流程,督促各项整改任务落细落实,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谋划做好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高标准开展新一届区委巡察工作。”郾城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何国旭表示,他们将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综合开展常规巡、机动巡、点穴巡,确保巡察利剑震慑常在、锋芒尽显,巩固深化巡察成果,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军亚
通讯员 张泽卿 张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