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怎么判?漯河中院法官依法判决彰显司法温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4-08 10:23:20

漯河名城网原创稿件以及标注来源为《漯河日报》、《漯河晚报》的所有稿件,其版权均归漯河日报社所有,未经漯河日报社书面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严禁复制、转载或建立镜像等。如需授权,请致电:0395-5616809。

常言道,少年儿童是祖国未来的花朵。为细心呵护花朵成长,漯河法院在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中,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4月2日上午,漯河中院刑二庭法官对两名未成年人小强和小磊进行当庭宣判,宣告二人缓刑,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听此结果两人流下了激动的泪水。据悉,小强和小磊因法律意识淡薄,为逞强好胜、寻求刺激,于2020年6月22日凌晨,在河南省临颍县某处伙同他人随意拦截并殴打多人,致多名被害人不同程度受伤。一审法院认为小强和小磊构成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二审期间,鉴于二人有悔罪表现,且宣告缓刑有助于青少年改过自新、健康成长,结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工作原则,漯河中院法官依法对二人适用缓刑,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矫正。
宣判后,漯河中院法官不是一判了之,而是组织两人及家长召开了座谈会,做好判决的延伸工作。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对两人作了心理疏导工作,讲解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鼓励二人珍惜机会,改变自我。两名未成年人均表示,今后一定认真学习法律知识,提升法律意识,珍惜家庭和人生,谨慎处事,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有爱心的人。

 
责任编辑:
相关文章
  • “高考,我们准备好了”

    2021-04-08 10:23:20

  • 临颍县:“村官直审”审出乡村治理新气象

    2021-04-08 10:23:20

  • 双汇发展募资70亿元:完善产业链 进一步提升自动化水平

    2021-04-08 10:23:20

  • 谋局“十四五” 2021双汇生鲜品厂商发展研讨会召开

    2021-04-08 10:2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