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上午,在舞阳县人民法院,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松林担任审判长,公开巡回开庭审理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杀人案件。漯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连东出庭支持公诉。庭审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参加旁听。
2020年10月,被告人王某在山西省某煤矿打工期间,得知其在漯河市舞阳县老家的妻子和被害人井某有染,王某对此怀恨在心并预谋杀害井某。
2020年12月4日凌晨1时许,王某赶回舞阳县城,购买了杀猪刀、迷彩服等作案工具。当晚10时许,王某等候并跟踪井某至舞阳县某广场文化墙西侧,用杀猪刀朝井某腹部、头部等多处乱砍二十余刀致井某当场死亡。漯河市人民检察院以王某犯故意杀人罪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全程重点突出、程序规范、顺畅有序,庄严的审判和严格的程序使当事人和旁听人员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尊严。被告人王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案件将择期宣判。
据悉,漯河市法、检“两长”携手审理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充分彰显了法、检两院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定和谐的坚强决心。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漯河市法检两院,深入落实院、庭长和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工作制度,有效带动全体办案积极性,增强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司公信力,办理了大批“为群众办实事、为企业解难题”的典型案件,在推进漯河市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通讯员 宋庆党 黄鑫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