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搬得出、稳得住”到“能致富、生活好”,我省写好易地扶贫搬迁的“后半篇文章”。4月19日,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落实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和搬迁群众的后续帮扶力度,确保2020年年底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介绍,我省“十三五”时期计划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25.97万人,建设858个安置点、7.47万套住房。在2019年完成实际搬迁入住的基础上,正在积极推进后续扶持工作。今年以来,各地全力打好搬迁安置点疫情防控阻击战,实现全省搬迁安置点及搬迁群众零确诊,并在积极推动搬迁群众就业返岗、扶贫车间复工复产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
“搬迁后,最怕生活没保障。”住在卢氏县范里镇滨河小区的沈玉凤说。沈玉凤所担心的,正是我省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一个着力点。“易地扶贫搬迁并非‘一搬了之’”,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黄亚军说,还需要做好扶贫搬迁以后的保障工作,更需要在着力解决好贫困群众的生计上下功夫,通过发展产业的方式,“激活”他们的希望,点亮未来。
易地扶贫搬迁不是简单的人口空间转移,而是一项牵涉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如今,沈玉凤们不仅找到了工作,还摘掉了贫困的帽子。在前一阶段取得积极进展的基础上,此次《措施》的出台,旨在提高易地扶贫搬迁的质量,确保真正通过“挪穷窝”来实现“斩穷根”,让群众“能致富”“生活好”。
《措施》从6个方面明确帮扶措施:
●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方面,重点支持800人以上大中型安置点配套教育、医疗设施建设
●加强安置点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方面,充分发挥职业院校主阵地的作用,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予以资助
●加强安置点社区管理方面,推动有条件的安置点社区参照城市社区“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建设标准进行完善
●全力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方面,支持搬迁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培育发展产业
●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投入力度方面,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作为一般债券重点支持领域,鼓励市县将债券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
●加强对后续扶持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方面,1万人以上、2000人至1万人、100人至2000人的安置点,分别由省级、市级、县级逐一制定专项帮扶工作方案,一揽子解决产业就业、社区管理、社会融入等后续发展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