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郑州7月19日电(记者翟濯)记者从河南省司法厅获悉,河南省司法厅近日印发《在全省农村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意见》,要求到今年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至少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
根据意见,“法律明白人”主要在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农村“五老”人员等和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村民中遴选。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学习宣传涉农法律法规,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支农惠农政策措施;投身法治乡村建设,广泛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
据悉,各县(市、区)要分级分期分批对“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轮训,确保每年“法律明白人”参加培训不少于1次;组建“法律明白人”微信群等,通过不定期推送信息、案例、组织网上互动交流等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