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档案馆
公开征集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档案是党和国家历史发展面貌的真实记录,一件件红色档案,蕴含了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展现了我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恢弘成就。为服务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和“四史”教育,用红色档案讲好党史故事,用档案见证中国共产党的百年辉煌,漯河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开展建党100周年档案资料征集活动,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各个历史时期在漯河形成和留存的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2.与党史人物相关的讲话记录、日记、书信、照片、印章、奖状、奖章、证书、立功证明、音视频、回忆录、纪念文集、纪念册以及其它实物等。
3.反映重大党史活动的电报、布告、报纸、杂志、画报、照片、音视频、宣传品及其它实物等。
4.重大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知情人或其亲属子女、工作人员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等。
5.不同历史时期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带领广大党员群众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在各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档案资料。
6.反映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版本的党章、徽章、胸章、肩章以及牌匾、锦旗、地图、票据等实物资料。
7.受到表彰的党组织或党员作出重大贡献的相关档案资料。
8.社会各界围绕建党100周年举行的在全市范围内重大活动所形成的档案资料。
9.其它与党史相关的具有纪念意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要求
1.单位和个人须保证所捐赠档案资料的内容应客观、真实。
2.捐赠的档案资料应为原件,原则上不接受数字化件和复印件、复制件。
3.照片须为原图并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重要人物请注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
4.音视频应主题突出,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并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5.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以及承载的内容等。
三、征集方式
此次活动采取自愿捐赠的方式。对于捐赠的档案资料,市档案馆与捐赠者办理交接手续并向其发放荣誉证书。所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单位、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四、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漯河市档案馆征收科
联系人:佟鹏飞
联系电话:0395-3117829
地址:漯河市淮河路10号
征集邮箱:lhsdagzsk@163.com
漯河市档案馆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