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郾城区人民法院全力服务保障我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因疫情引发的合同违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和相关执行案件,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司法措施,更多运用和解、调解办法实现双赢,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努力稳定市场秩序、维护交易公平。
开通绿色通道,为涉诉企业提供优质高效诉讼服务。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商事纠纷立案窗口,集中办理涉营商环境案件的立案工作;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加挂绿色标签,以提醒各环节承办人提高立案、审理、执行及流转效率;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前征求起诉人是否同意调解的意见,同意调解的,录入人民调解平台,委托调解人员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者不同意调解的及时立案;缩短涉营商环境案件立案与业务庭的流转时间;办理诉前鉴定;依法规范适用保全措施。
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努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认真贯彻中央关于保护产权、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民营经济的各项政策,切实增强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对各类市场主体,做到平等相待、一视同仁。坚持全面保护原则,既保护财产权,也保护企业家人身权、经营自主权、创新创业权,既注重实体权利的保护,也注重程序权利的保护,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的界限,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认定为刑事犯罪。认真贯彻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精神,依法保障中小投资者权益。
落实动态监管、统筹,积极化解积案。对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涉企民商案件进行清理,因案施策,逐案监管,重点清理。对于鉴定时间过长的案件,优化管理和催办流程,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对于矛盾易激化、重大敏感、舆论关注的案件,准确评估舆情风险,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协调下,合理把握工作节奏,积极稳妥开展清理工作;对于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的作用,及时提请研究讨论,通过集体研究、群策群力拓宽矛盾化解思路,防范积案数量反弹;对于当事人在监狱等不方便会见的案件,积极与监狱沟通,及时掌握监狱会见时间和制度,在监狱开放会见的第一时间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
加强法治宣传力度,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氛围。利用报刊、微博、微信、网站、板报等线上和线下各种媒体和平台,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和典型经验、成功做法,营造优化营商环境。
张帆 张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