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陶小敏
4月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城区大队了解到,3月31日,该大队帮市民刘先生追回了多付的车费。
3月31日上午9点半,刘先生来到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西城区大队求助,称3月22日晚上喝完酒后乘坐出租车回家,应付车费13.50元,但由于酒后大脑不清醒,他用支付宝支付了1305元。直到3月31日上午,刘先生看账单时才发现多付了车费。
接到求助后,民警根据刘先生当晚乘坐出租车的活动轨迹展开排查。中午12点半,民警找到了司机,帮刘先生追回了多付的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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