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昊在认真查阅卷宗。
人物简介
左昊,中共党员,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2020年12月,他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人民满意的“十佳政法干警”荣誉称号。
■文/图 本报记者 张晨阳
从学生时代起,左昊的理想就是成为一名维护公平正义、追求法治信仰的法官。大学毕业后,他如愿以偿进入法院工作。
左昊告诉记者,法官通过裁判案件,让法律阳光照进现实,维护公平正义。这是深藏内心的职业荣誉感,让他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道路上心无旁骛、不畏艰辛,远离诱惑、默默前行。
成为一名法官后,左昊一边认真工作,一边怀着满腔热情学习领会法律精神,不断更新法律知识。
一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全心投入民事审判实践、潜心钻研民法理论的左昊,庭审驾驭能力、裁判说理能力、答疑息诉能力不断增强。他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结合,在司法裁判中展现鲜明的价值取向,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原则,为推动形成平等有序、充满活力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左昊注重解决实质争议,杜绝“程序空转”,追求实质公平、实质正义,维护司法裁判公信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转型的加速,民事案件的疑难复杂程度不断加深。左昊始终坚持依法办案、“阳光办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杜绝暗箱操作,自觉接受各种形式的监督。
左昊通过对二审案件的审理,及时发现县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中存在的典型问题、疑难问题、争议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调研,提出科学合理的思路、观点,拿出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积极与基层法院院(庭)长和员额法官座谈、研讨,精心指导,认真答疑,有效解决了民事审判中的难点、分歧问题,澄清了模糊认识,统一了裁判尺度,提升了两级法院民事审判质效,受到基层法院法官的赞誉。
“我经常会反复琢磨案件。这让我受益匪浅,让我体会到豁然开朗的乐趣。”左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