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跃山,男,召陵区万金镇人,生于1964年10月7日。2000年,他从部队转业到公安机关工作。因工作成绩突出,他多次受到上级表彰。2007年7月,为保护群众,张跃山与持刀歹徒搏斗时身受重伤,因抢救无效牺牲。
2007年7月15日19时,市公安局召陵分局翟庄派出所副所长张跃山值班时,突然听到附近群众的呼救声。张跃山带领两名值班人员冲出了派出所,循着声音赶到距派出所40米左右的案发现场,发现一男子双手各持一把约40厘米的尖刀,左右挥舞,周围群众随时有受到伤害的危险,情况十分危急。
见此情形,张跃山来不及多想,立即冲上前去,警告该男子放下尖刀。该男子不仅不听警告,反而挥舞着尖刀冲向张跃山。为避免围观群众受到伤害,张跃山毫不畏惧,迎着尖刀上前擒拿歹徒。搏斗中,他的胸部、胳膊等处被连刺数刀,身受重伤倒在了血泊中。
市中心医院接到120指令后,立即派出医护人员赶赴现场。虽经医护人员全力抢救,但张跃山终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于7月16日12时40分牺牲,年仅42岁。
时任市委书记靳克文指出:“张跃山在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挺身而出。这种大无畏的精神值得全市公安民警学习,他应受到全市人民的敬仰。”
张跃山生前工作出色,不管是在部队服役还是到公安机关工作,都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和表彰。他先后两次受连队嘉奖,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04年,他被源汇区委政法委评为全区人民满意政法干警。2007年,他被市公安局评为2006年度先进个人。牺牲后,他被追记个人二等功,追授革命烈士、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子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