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政治业务素质建设,深入推进学习型机关创建,临颍县司法局组织机关干部职工举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知识测试。
临颍县司法局“以考促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即将于2020年7月1日正式实施。该法第八条规定司法行政部门为社区矫正工作主管部门。司法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即将实施前深入组织针对性的全面学习,对今后熟练掌握业务技能,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等具有积极作用而意义重大。
临颍县司法局“以考促学”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采取“以考促学”的学习模式是近年司法局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的有效学习手段之一。此次学习考试客观题采用闭卷形式,主观题采用开卷形式。监考人员采取“1+2”方式,即由局主要领导和两个班子成员组成,加大监考力度,提高学习成效。此次通过学习测试,浓厚了司法局学习氛围,使“学习型”机关创建获得了实质性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