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桂梅
现在,人们都用电话、微信等现代工具传递信息,很少有人再写信了。“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的情况估计现代人根本体会不到,充其量也只能是“烽火连三月,电话抵万金”吧。昨天整理东西,看到几封发黄的信件,勾起了我几多回忆,想起了我替人写过的几封信。
最早替人写信就是替父亲给我的伯父写信。可能是我初生牛犊不怕虎,哥哥姐姐不愿意揽下的活儿我也敢干。记得那次,我听到父亲表达了对伯父的不满,因为不懂得人情世故,我就实话实写,按照原话写了发出去,不久就收到了伯父的回信。父亲让我写回信道歉,意思是上次的信,都是小孩子胡乱写的,不是他的真实感情表达。我一听急了,怎么能这么欺负小孩子,我明明是按照大人的原话表达的,居然让我成为替罪羊。我坚决不同意,母亲就百般哄我,讲明利害,许诺给我买新衣服,我才勉强同意。只是以后我再写信的时候,就学乖了,那些不利于家庭和睦的话就不会再写进去了。
我替一个男同学给他未见过面的订婚对象写过信,且是一封既可笑又可悲的信。当时,家里私下给男同学与一个姑娘定了婚约,而他正在上高中,还打算考大学,根本不想谈恋爱,更不想找一个农村姑娘。直接说不同意,他怕奶奶生气,自己写信又怕伤害了姑娘。他觉得我最理解农村女孩子的心思,就让我替他写一封信,既要拒绝女孩子,又要那女孩子对双方家人有个交代,还要让女孩子心情愉快。我想这有何难?当时就大笔一挥,不一会儿就洋洋洒洒地写了两页稿纸交给了他。他如愿退掉了这门亲事,家里人也皆大欢喜。事后,他给我一支钢笔做谢礼。当时,我觉得自己挺有能耐的,简直是一出手就能消除烦恼!现在想想,我其实是干了一件天大的坏事。因为这个男同学,后来高考屡试不中,患上了精神疾病,毕业后谈恋爱的时候,自恃自己是高中生,高不成低不就,最后沦为大龄剩男。在父母的逼迫下,才于35岁那年不情不愿地结了婚。
写得最痛快的一封信是替闺蜜写的。她初中毕业后,邻居为她介绍了一门亲事,她很满意,可她父亲不同意。因为家里人反对,那个男孩子知难而退,把女孩子的照片给退了回来。女孩子很生气,要我写一封信骂他一通,我听了,也很替闺蜜生气,仍然是大笔一挥,拣那些损人却不带脏字的话,把男孩子骂了一顿。闺蜜看了很满意,说是肯定能把那个男孩子气得不行。真是天意弄人,因为这封信,这个男孩子觉得闺蜜是一个很有文学才华的女孩子,将来肯定能辅导孩子学好语文、写好作文。于是拿出厚礼和诚意,恳求媒人再次提媒,最后,闺蜜把那封信倒背如流,也开始认真看书学习,还要我推荐给她一些有用的作文书和写信方法,她要自己学着写信,免得以后露出破绽。我还代人写过好几次信,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都被时光老人施了魔法,消失殆尽,只有这三次让我记忆深刻,成为我做人做事的一面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