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津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市委七届九次全会指出,建设中原生态水城,是对城市质量提升的可持续发展规划,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重在生态 功在千秋
党的十九大报告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一节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可见,中原生态水城的建设重在“生态”!市委、市政府的决策就是既要打造“水绿相映、水在城中、城在园中、人在景中”的绿色生态基底,又要构建“高质量的生态系统、高颜值的城市风貌、高效能的基础设施、高品质的生活环境”这样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生态环境,这是城市的文明、城市的内涵、城市的质量的彰显。
回顾人类文明的发展史,因资源粗放利用、自然过度开发、污染疏于治理导致生态环境衰退,继而引发文明危机的教训极为深刻,它让我们认识到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民生社稷的重大问题。因此,推进中原生态水城的建设,不单单是城市风貌的改观,更是涉及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本性变革的战略任务;不单单是资源环境的保护,更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各各层面的全面转变与深刻变革。中原生态水城的建设,是要依托漯河城市的水源优势,把生态文明的理念、原则、目标等深刻融入和全面贯穿到漯河市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中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这一举措,功在千秋。
依于法治 傍于民众
在党中央“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中,全面依法治国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方式和可靠保障。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2015年3月,《立法法》修正案通过,设区的市普遍获得环境保护地方法规制定权。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我市要在中原生态水城的建设中,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资源约束日益趋紧、生态保护形势日益严峻的局面,这就要求地方环境保护立法要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为着眼点,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生态保护理念,将实践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及时凝练并上升为法律制度,切实明确政府、企业和一般民众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各自义务及其相关的法律责任。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还应当在地方立法中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增强全民的生态文明意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行动。”就生态保护领域的地方立法而言,一方面,我们要在立法中倡导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引导民众树立绿色增长、共建共享的理念,促进绿色消费、绿色出行、绿色居住等社会良好风尚;另一方面,还要通过立法引导市民树立生态文明意识,使生态文明成为全社会主流价值观。只有在法治的约束及引导和全体群众的自觉参与支持下,生态水城的建设才能够更快地推进。
优自体制 精自创新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一个生态环境的建设,绝不是政府、企业、个人某一个单方面的责任,也不是某一项工程就能够全面覆盖的,其中需要城市生态链上的各个环节各司其职并相互促进,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机制。我们必须构建和创新良好的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纳入更多的主体融入生态水城的建设,才能够打造更多的中坚力量。例如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机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建立健全环境权益交易制度,完善排污权储备体系,健全排污权交易制度等。
与此同时,推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科技对生态文明的支撑力度,也十分重要。我们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的原则,依托本地或引进外地技术资源,支持和打造一批符合现代市场模式的、具有衍生复制能力的生态环境领域的科研平台、创新型企业与产业化基地。将城市生态建设中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设为专项的招标课题,附带资金支持面向外界征集研究,充分调动广泛的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投入漯河生态城市建设。通过这些措施,为我市生态水城的建设规划、资源的合理利用、环境污染控制和治理、环保产业的发展等提供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党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项重要战略部署。漯河市中原生态水城建设是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的重大举措,必将使漯河成为中原锦绣上最绚丽的景色,为中原崛起更添浓彩!
作者单位:漯河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