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贝斯的丽莎》 威廉·萨默赛特·毛姆 著
□贾 鹤
作为毛姆的忠实粉丝,看过他的《月亮和六便士》《刀锋》《人性的枷锁》《寻欢作乐》《面纱》之后,对他的其他作品充满意犹未尽的好奇,希望在一个更精彩的故事中融入自己的爱恨喜怒,于是,就收了这本《兰贝斯的丽莎》。
怎么说呢,就像你爱上了一个风华正茂的姑娘,被她迷人的风姿震慑,继而想拥有她的全部,结果她给你呈现了以前的样子,你看到她的青涩时期,和现在的光艳明媚完全不同,只有青涩稚嫩,和你预想的大有出入。你会失望,继而会体谅,因为这是她的以前。和吸引你的现在不可分割,羽化成蝶是你欣赏的美,那破茧成蝶前的原始和不完美的表象是不是一种更可贵的积淀呢?这就是我在看了《兰贝斯的丽莎》后的所有感觉。
这是毛姆第一部长篇小说,腰封上写着这样的推介:天才作家初露端倪之作。怀着期待读完这本书,没有想象中完美的叙事和复杂的故事情节,只是一个简单得近乎老套的故事。
父亲的缺位,酗酒的母亲,命运给了丽莎惊人的美貌,在众人的追逐中,她却爱上了注定让她毁灭的那个人——有了五个孩子的有妇之夫。
一边是循规蹈矩,三好青年的痴情相待,一边却是浪荡有妇之夫吉姆的大胆撩拨,放肆追逐,丽莎在理性和感情之间徘徊,最终却任由自己在欲望的沼泽中湮灭。这样的故事情节可以在琼瑶、岑凯伦、席绢、于晴任何一个女作家的言情小说中找到影子。我们说这是命,这是孽缘,这是飞蛾赴火,这是不识庐山真面目的错位。
看到吉姆的妻子在大街上对丽莎大打出手,正室对小三的斗殴引起了围观者的狂热。这样的桥段和我们现在看到的原配打小三的视频真是有异曲同工之处。不禁感叹,原来早在一个世纪前的英国,毛姆就这么有先见之明地刻画了眼下发生的事儿,也许是时代变了,而世情未变。
丽莎在身心受到双重打击下痛苦死去,酗酒的母亲兀自喋喋不休怨天怨命,那个承诺给她幸福却又把她带入万劫不复的男人除了哭泣,一切似乎都没有任何改变。或者这就是生活的本相,一切都在它的预设轨道内,人性的多变会制造偶尔的浪漫激情使它偏离轨道。但相当于太阳东升西落地球公转自转的自然规律,生活更显示出它的常规和冷峻。在人生无数选择的路口,个人的感情、理智、心血来潮或深思熟虑,千丝万缕看不见的因素相互影响,带来偶然或必然的结果,我们称之为“宿命”。
比起毛姆小说惯常的冷静和嘲讽,在这本处女作中,作者似乎带有更多未经世事的真诚,对于女主人公丽莎黯然死去的命运有着悲天悯人的怜惜。在我看来,作家的使命就是完整呈现人性的各种弱点。作家并不需要站在上帝的视角,斥责或鞭挞某一现象,更多时候,作家更像生活的旁观者,他可以看到人物径直下坠却无法出声遏制,他可以投入感情却不能改变人物性格和生活背景下的命定劫难。
优秀的作家擅长把生活的素材凝练成文字中的传奇留予世人,我们从书本人物的命运中观心自省,获得感悟和启迪。人性、爱情、理想、现实从来都是历久弥新的话题。看不到出口的爱情就像一场灭顶之灾,或沦为欲望的奴隶坠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飞蛾赴火是一种孤注一掷的勇气,更像一种得不到救赎的罪。对于可望而不可即的爱情,我们每个人都有守护的理由,更要有约束自我行为的能力。有时候或许穷尽一生我们都得不到想要的那个人,不过对于命运来说,安于自己的心,克制自己的欲望,活得知足安乐,才是一种达观的顺天知命。